保单号码:
400.10
通过:
4.25.2017
董事会政策
- 因受伤或疾病而致残的雇员,根据《工人赔偿法》应予赔偿, 犹他州法典 §34A-2-101 等.应允许合理的无薪病假。此外,残疾雇员可以使用以前累积的假期,其金额与工人补偿福利合计不超过残疾前收到的正常工资率。学区由管理学区工人补偿计划的外部保险公司自行投保。
- 董事会授权总监和地区行政部门制定符合本政策的行政法规,但须经董事会审查和批准。
行政法规:
400.10-1
批准:
4.25.2017
工人赔偿 - 400.10-1
- 报告伤害
- 所有在职员工的伤害应立即报告给主管。主管应填写《雇主的伤害或疾病的第一份报告》表格,并立即将其转发给风险管理协调员。
- 工人赔偿计划的第三方管理者应将《雇员事故报告表》转发给受伤的雇员。员工应完成报告并将其退还给第三方管理员。
- 赔偿金
- 雇员因工伤赔偿事件中的受伤而无法工作的雇员,将提取累积的带薪病假,其金额加上工伤赔偿金不超过工伤前的正常工资。
- 如果受伤的话,前三天的缺勤将由受伤雇员的累积病假支付。此后,将根据每天的缺勤情况,对累积的病假收取三分之一的天假,如果有的话,将对三分之二的天收取工伤赔偿。
- 如果受伤的雇员在14个日历日或更长时间内致残,则工人的补偿计划将向雇员支付每天三分之二的薪水,追溯至第一天缺勤。
- 如果雇员没有病假,则符合条件的雇员可以申请病假银行。
- 因人身攻击而下班的雇员,在包括夏季在内的180个日历日内,不得休假。从职工补偿计划中收取的任何款项应从职工的定期工资中扣除。
- 工人补偿与家庭病假(FMLA)和地区病假同时进行。请参阅《家庭病假和地区病假政策》。
- 回到工作
- 在完全或部分残障一段时间后重返工作岗位的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和风险管理协调员出示医生证明,证明该员工能够在有或没有合理安排的情况下重返工作岗位。
- 因峡谷学区与工作有关的事故而休假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的员工,可以由总监或指定人员代替。
- 当雇员被其医生释放为完全有能力执行所有基本工作职能(有或没有合理安排)时,该雇员将被暂时安置在他/她有资格的第一个可用职位,并应按相同的薪水获得报酬。薪资水平而不会失去资历和福利。在发生工业事故之前可以分配给他/她一个相等的职位时,将为该员工提供该职位。
- 如果员工拒绝临时安置,则该区的雇佣义务便会终止。如果雇员拒绝担任同等职位,那么该区的就业安置义务便会终止。
展品
没有
参考资料
形式
没有
文件记录
已修改 – 2017 年 4 月 25 日。政策 – 400.10 – 修订了工人补偿,以更新法定条款并维持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后重返工作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水平,并获得全职医疗释放。
已修改 – 2012 年 18 月 9 日。政策 – 400.10 – 修订了工人补偿,以更新与地区工人补偿计划一致的语言。添加了额外的语言来管理如何使用累积病假(如果有的话),以计算不超过受伤前正常工资率的工人赔偿金;并明确学区员工重返工作岗位的义务。
已通过 – 2008 年 10 月 6 日。
此在线演示文稿是Canyons学区当前采用的政策手册的电子表示形式。它不反映正在进行的更新活动。官方权威手册可在位于桑迪东300 600号桑迪(South East East)的9361 South 300的总监办公室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