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号码:
410.11
通过:
2011年8月30日(NEG)
RESCINDS:
GBK
通过:
6.12.2007
董事会政策
- 教育委员会认识到有必要为有执照的雇员建立申诉程序。
- 董事会授权总监和地区管理局制定与此政策相一致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
410.11-1
批准:
8.30.2011
定义-410.11-1
- 申诉–投诉:
- 提出关于违反任何地区政策,州或联邦法律的指控。
- 具体指出违反的政策或法规。
- 申诉人-任何学生,雇员,老师或父母对根据地区政策,州或联邦法律的决定或条件感到不满。
- 首席民权干事–负责协调有关地区政策以及州和联邦法律的合规工作的地区雇员,负责调查投诉。
行政法规:
410.11-2
批准:
8.30.2011
申诉程序-410.11-2
- 步骤(1)之一:
- 如有可能,鼓励与工作人员进行直言不讳的讨论,以解决所有问题。如果这不令人满意,则申诉人应在步骤2中提出申诉。
- 步骤(2)二:
- 任何提出申诉的持牌员工都应提交一份完整的 申诉表 给他/她的直接上司。主管将立即将申诉副本转发给首席民权官,首席民权官应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员工代理组。雇员代理人可以选择审查问题并向首席民权官做出书面答复。
- 主管应在收到投诉后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
- 如果响应(决定)不能解决问题,则申诉人应可以在步骤3中自由提出申诉。
- 任何提出申诉的持牌员工都应提交一份完整的 申诉表 给他/她的直接上司。主管将立即将申诉副本转发给首席民权官,首席民权官应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员工代理组。雇员代理人可以选择审查问题并向首席民权官做出书面答复。
- 步骤(3)三:
- 只能在此步骤中启动调查委员会。 (请参阅其他项目9。)
- 申诉人应准备申诉并向首席民权干事提出申诉。
- 调查委员会或民权干事应在提出申诉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与申诉的有关各方进行调查。
- 首席民权干事应在调查结束后五(5)个工作日内发布书面报告,陈述其调查结果和解决申诉的建议。
- 如果申诉人和地区接受首席民权干事的建议,或者申诉人在此处规定的时限内未在步骤4提出申诉,则申诉应视为已解决。
- 如果在上述“ 3.1.3”规定的期限内未发布书面报告,或者申诉人或地区拒绝首席民政干事的建议,则申诉人可在步骤4中自由提出申诉。
- 只能在此步骤中启动调查委员会。 (请参阅其他项目9。)
- 步骤(4)四:
- 如果申诉人拒绝了首席民权干事的建议,或者首席民权干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表书面报告,申诉人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要求选择一名公正的听力检查员,听到委屈。 (在其他规定中,选择听力检查员的程序。)
- 听证官应在听证会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总监和申诉人或其指定代表提交书面建议。
- 监督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诉人提交地区决定拒绝或接受听力检查员的建议。
- 步骤(5)五:
- 如果申诉人拒绝民权和住房事务总监的建议,或者首席民权干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表书面报告,申诉人应有十(10)个工作日要求公正的听证审查员选择听到委屈。 (在其他规定中,选择听力检查员的程序。)
- 第5步的申诉应以以下方式由董事会填补:
- 申诉人应在此处规定的期限内将申诉提交董事会,以提出申诉。
- 在收到申诉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董事会应确定听证日期,以听取所有有关方面的证词。董事会有权召集证人进行听证。申诉将在提出申诉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举行。
- 在步骤5提出申诉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董事会应发布对申诉的裁定。董事会的调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且具有约束力。
行政法规:
410.11-3
批准:
8.30.2011
杂项规定-410.11-3
- 申诉必须在申诉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引发申诉的情况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提出。
- 申诉应为所指控的侵权行为提供足够的背景,以识别引起指控的日期,时间,人员和行为。
- 任何人都不得因参加该申诉程序而遭受指责或歧视。
- 听证会应安排在相互方便的时间内。
- 员工可以就本文件中提出的任何申诉作证。
- 在董事会解决申诉或最终决定之前,将遵守保密规定。
- 本文档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地区和申诉者相互和非正式解决任何不满的能力。
- 在这些诉讼程序的所有阶段,申诉人均有权代表其选择。
- 调查委员会的选择如下:地区应指定一名其选择的成员,雇员代理人应指定一名其选择的成员,这两名被任命者应推荐第三名委员会成员,但须经雇员代理人和该成员的批准。区。该委员会应调查要求由雇员代理人代表的人提出的申诉,并应将其调查结果和建议书面报告给首席民权干事,后者应负责最终确定所有申诉。 。无论申诉人是否要求代理,所有申诉均应进行调查并作出回应。所有委员会任命均应在每个学年开始之前进行。必要时,调查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应被免职,以进行调查。
- 听力审查员应为将以公正和中立的方式进行听证的人。
- 听力检查员可以是地区听力检查员,也可以是非地区员工的听力检查员。
- 雇员代理人和特区可能同意使用美国仲裁协会(AAA)进行IV级听证。这包括遵循AAA概述的规则和程序。
- 听力检查员的服务费用应由学区和教育者或代表教育者的组织平均分担。
- 如果在本申诉程序终止后仍未解决申诉,则申诉人可以自由寻求法律规定的诉讼或法定补救。
- 员工应先用尽所有地区申诉程序,然后再寻求其他法律补救措施。
展品
参考资料
没有
形式
没有
此在线演示文稿是Canyons学区当前采用的政策手册的电子表示形式。它不反映正在进行的更新活动。官方权威手册可在位于桑迪东300 600号桑迪(South East East)的9361 South 300的总监办公室中查阅。